李宗仁官邸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位于桂林市文明路16号,建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,有桂林“总统府”之称。为民国中西结合别墅式建筑,主楼坐西朝东,为砖木结构二层楼房,建筑面积818平方米。一楼有警卫室、客厅、秘书室;二楼有会议室、书房、卧室等。官邸紧靠杉湖南岸,环境优雅。原围墙、主楼、副楼、副官及厨用平房保持完好,楼内还保存壁炉、澡盆等遗物。
官邸是1948年李宗仁任副总统后由广西省政府所建。1948年下半年至1949年10月李宗仁回桂期间曾在此居住和办公,接见国民党军政要员,召集桂系上层人物举行重要会议,并在此接见过广西大学请愿学生代表,听取桂系上层人士“和谈”进言,接受《重开和平谈判意见书》,拟定当时影响颇大的《李代总统同居正、阎锡山、李文范三委员谈话记录》。1966年,海外归来的李宗仁先生在这里又故地重游。官邸于1991年8月辟为李宗仁先生文物史料陈列馆,现已成为桂林著名的旅游点。
View More »